各教学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5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补贴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补贴的申报对象为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可通过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二、 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次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用于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补贴,重点资助校内教师和学生科研所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校内无该大型仪器设备,必须使用外单位大型仪器设备;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前期探索工作等支付大型仪器设备测试经费困难的项目,每人限报一项;
2. 2014年已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而至今未使用完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 对于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经费支持的,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 横向课题不予资助;
5.本次实验室开放基金从2015年1月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两年,过期不予保留;2012年已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资助期限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6. 申请资助的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补贴凭“实验室服务联系单”事后划拨,专款专用;
7. 使用外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资助使用费,凭发票报销。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根据实际所需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认真填写《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表格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办事指南/表格下载”)一式三份,并根据申报项目所属的专业领域,将申请表(要求打印并交电子文稿)递交至各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核实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金额;
4.专家评审结果经公示,报主管校长审批,向全校公布。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1日,联系电话:83647450。
附: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