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2014〕24号)的要求,现启动我校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基本要求
本次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要求研究内容新颖、研究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与探索性。本科生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结果分析、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项目研究周期限为1年(2015年4月-2016年4月)。
2.创业训练项目要求目标内容明确,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所创新,保证团队每位成员均能从中获得不同方面的训练。本科生团队学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自主进行创业训练,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项目研究周期限为1年(2015年4月-2016年4月)。
3.创业实践项目要求目标内容清晰明确,技术或商业模式要有所创新,保证团队每位成员均能从中获得不同方面的训练,同时保证在不影响本专业学习的前提下,充分规划和管理项目的执行时间,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创新的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具有较好创新基础或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际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项目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2015年4月-2017年4月)。
二、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组成员
(1)项目组成员应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科研素质和创新创业意识。
(2)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计划项目三类项目。项目主持人限2012级、2013级全校本科生和2011级建筑学、临床医学本科专业学生(不含专升本及三本学生),项目组成员为全校全日制一本、二本学生。
(3)项目组成员最多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创新训练项目及创业训练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为1人,创业实践项目的项目主持人最多为2人。
(4)项目所有成员只能参与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目前承担省级及以上学生科研课题校内尚未结题的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再次申报课题。
(5)为了扩大学生参与面,所有校内未结题省级及以上学生科研课题不能作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
2.项目指导教师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备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较高的参与热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实行校内和校外“双导师”制。
(2)每名教师只能指导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承担指导省级及以上学生科研课题校内尚未结题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作为申报指导教师。
三、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申报范围仅限我校2013、2014年嘉兴学院一般、重点SRT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学院根据项目执行情况,遴选优秀项目推荐;创业实践项目不限范围。
四、项目经费
2015年度国家资助经费总额预计为25万元。创业实践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2-4万元,创业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1-2万元,创新训练项目国家资助经费每项约为0.5-1万元。立项后学校予以1:1的经费配套。
2014年度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数约为25项。其中创业实践项目1项左右,创业训练项目2项左右,其余为创新训练项目。
学校根据学院在校生规模数、上一年度学生科研课题申报及完成情况,确定各学院分配申报项目数额(见附件5),项目数额不限类别。
六、申报程序及立项程序
1.本次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申报。
2.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填写《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1)、《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2)、《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2.3),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务办。
3. 学院组织人员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向学校推荐项目,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需排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汇总申报材料报教务处;评审和推荐过程,保证公平公正并应实行回避制度。
4.请各学院汇总申报材料后于4月8日前将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档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隐去指导教师所有信息供书面评审用)、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
4.学校评审分两轮,第一轮以书面方式遴选50项左右进入第二轮评审(第一轮评审成绩不带入第二轮),第二轮评审以答辩的方式确定25项拟立项项目。具体答辩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5.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上报拟立项项目。
6.学校将拟立项的项目上报省、国家主管部门。
联 系 人:吴明敏;
联系电话:2053;
附件:
1.嘉兴学院2013、2014年一般、重点SRT训练计划项目一览表
2.嘉兴学院国家级大学生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3.项目信息表
4.学科分类与代码GB T13745-2009
5. 2015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各学院申报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