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委员会7月14日最终审定的指导教师人选已经公布,根据创新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计划安排,即日起启动学生报名、师生双向选择、个性化培养方案制定和审定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报名及组织
每位导师招收1-2名学生。学生可以在文件《关于公布 “大学生创新能力个性化培养项目”指导教师名单的通知》 中直接点击教师姓名,查看导师简介、个性化培养方案思路与基本框架等信息。
本次招生面向2013级(五年制为2012级)二本学生,申报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记录、且所有修读课程的平均绩点在2.7以上,确实有特长的学生可适当放宽(由所在学院认定);
2.有志于提升创新能力,或者继续深造,或者对某类研究项目感兴趣;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嘉兴学院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项目学生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9月28日前交所在学院审核。
二、师生双向选择
学院对申报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后,组织师生双向选择。
1. 学院将申报学生的其中1份申请表交给被选导师;
2. 组织导师与报名学生交流沟通,初步确定招收学生名单(不得超过2名);
3. 对已初步确定的学生,拟订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并将其交学院审定;
4. 学院审定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如不满足要求,可以要求导师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也可以直接终止该导师本次个性化培养项目参与资格;
5. 学院将审定后的拟录取学生与对应导师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学生申请表、个性化培养方案各1份(均需学院签字盖章),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于10月10日前交教务处。
6.教务处汇总并审定后,正式公布。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开始运作。
三、几点要求
1.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申报、师生双向选择的监督、个性化方案的审核、个性化方案运行的监督等各项工作;
2. 指导教师要认真研究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个性化教育的载体及拟采用的个性化计划,并充分告知报名学生;
3. 指导教师要与报名学生充分沟通,深入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教育教学需求,提出创新能力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培养方法与手段;
4. 需有明确的、可控、可度量的阶段性目标和结果性目标。
5. 鼓励开设以确实提升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的选修课,新增加的选修课允许替代全校公共选修课中的组合类选修课;
6. 必须有合适的培养载体,包括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设计相关的个性化教学课程、针对性的讨论会、学生科研与学科竞赛以及其他相关教学平台等;
7. 鼓励指导教师之间相互合作,尽可能搭建集体指导的平台;
8.指导教师要做好运行记录,学校将据此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9. 学院要做好相应的档案管理工作。
联系人:王燕芳 8364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