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嘉院设字〔2011〕5号)、《嘉兴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嘉院设字〔2015〕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2-202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项及202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202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结项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附件1中相关成果信息,并将纸质版(一式两份)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桂园314办公室),电子版通过钉钉发送至崔晓娟老师。 2.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8日。 二、2024年实验室开放基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实验室开放基金的申报对象为嘉兴大学在编教师、科研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在读本科生可通过指导老师提出申请。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用于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补贴,重点资助以下二类情况:(1)青年教师开展前期探索研究工作,支付大型仪器设备测试经费有困难的;(2)校内教师和学生科研项目需用校内大型仪器设备的。 2.2022年和2023年已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未结项的,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3.对于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研究项目经费支持的,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 4. 横向课题不予资助;在读学生申报的,若无学校SRT、省新苗、国创等项目支持的不予资助。已获开放基金资助的老师,若后续未拿到各类科研项目的,暂停资助一年。 5.使用期限为1年,过期不予保留。 6.2022年和2023年已获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但未进行成果登记的,取消2024年申报资格。 7.申请资助的大型仪器设备测试费补贴凭“嘉兴大学实验室校内服务联系单”事后划拨,专款专用。 8.每人限报一项。 9.开放基金结项需提交嘉兴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进行成果登记。 (三)申报程序 1.申请者根据实际所需申请开放基金资助金额,通过嘉兴大学实验室管理系统(网址:http://lab.zjxu.edu.cn/jxxy_lab/sso/login.do)。账号:一卡通号,密码:一卡通密码。填写完成后,由使用设备所归属实验中心、学院初审后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核实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确定资助金额; 3.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学校审定后立项。 (四)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崔老师,电话:83647450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1月24日 |
附件【附件1:嘉兴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登记表.xlsx】已下载31次 附件【附件3:2022-2023年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名单.xls】已下载31次 附件【附件2:嘉兴大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模板).docx】已下载3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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