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做好校园防火安全工作,确保中心一旦发生火情时,做到反应迅速、分工明确、处置有序、及时扑灭,努力使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扑救原则
按照《消防法》有关规定,初起火灾的扑救必须遵循三条原则:
(一)救人第一和集中兵力原则。救人第一是指火场上如有人受到火势威胁,首要任务就是把被火围困的人员抢救出来;集中兵力是指发生火灾时,不分单元界限,可把灭火力量和灭火器材调集到火场,以利于在最短时间内抢救被困人员和扑灭火灾。
(二)先控制、后消灭原则。即对于不可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首先控制火势的继续蔓延扩大,在具备了扑灭火灾条件时,再展开全面进攻、一举消灭。
(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此原则是就整个火场情况而言的,运用这一原则,必须要全面了解和分析火场的情况,主要是:
1.人和物相比,救人是重点;
2.贵重物资与一般物资相比,保护和抢救贵重物资是重点;
3.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和其它方面相比,控制火势蔓延猛烈的方面是重点;
4.有爆炸、毒害、倒塌危险的方面和没有这些危险的方面相比,处置这些危险的方面是重点;
5.火场的下风方向与上风,侧风方向相比,下风方向是重点;
6.要害部位和其它部位相比,要害部位是火场上的重点。
二、组织领导
中心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中心主任任总指挥,主任常务副主任和中心主任助理任副总指挥。
指挥部职责:
1.指挥调动中心内外一切力量,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自救、人员物资疏散的指挥工作;
2.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布置人员、物资疏散方案;
3.协调各部门交通运输、医疗、生活等有关工作;
4.向上级机关及时汇报火灾情况;
5.配合公安消防执法部门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火灾善后工作。
三、扑救分工
为了使火灾扑救的各项工作处置有序、有条不紊、扎实到位,火灾扑救按如下流程进行:
1、一旦发生火情,首先楼层值班教师马上切断楼层电闸,组织楼层所在教师对上课学生进行疏导,学生向东西两个方向逃生,立即通知指挥部成员迅速奔赴现场,打119和学校83642110电话报警;
2、了解火场内是否有被困人员,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
3、采用各种方法进行扑救,控制火势蔓延;
4、如火势继续蔓延扩大,扑救困难,火场内又确定已无人员被困时,负责关闭火场四周防火门,以防火势和烟雾窜入其它楼层或房间。
5、引导外援消防车、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
6、在火灾获得控制的情况下抢救主要物资、资料,放置在上风安全的地方。
7、看管好被抢救出来的物资资料,防止飞火或水渍侵袭受损或物资失散。
8、火灾熄灭后,派出纠察,封锁现场,保护火灾现场,防止火场中的财物失散。
相关人员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必须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指挥部报告,各组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协作,团结一致,形成一个坚强的战斗集体。
四、注意事项:
(一)灭火中的注意事项:
1.发现某部位起火或冒浓烟时,第一发现人要边扑救边呼叫,其它人员听到呼叫要立即报警,在向119报警的同时,要及时向校长办公室(电话3642165)、保卫处报告(值班电话3642110)。在向119报警时要讲清单位、起火部位(楼层),燃烧物资、报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应和引导消防车。
2.在扑救中各组成员和师生员工必须自觉服从学校火灾扑救指挥部的指挥。参加扑救人员要沉着、机灵,并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灭。
(二)疏散中的注意事项:
1.在火场疏散中首先要重视对女教师、女学生及年老体弱的援救,部位负责人要及时清点人数,要劝导火灾现场的围观人群及时离开火场。
2.在火场疏散中应尽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员涌向一个出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3.发生火灾后要及时开启大门通道,用于急需疏散人员和物资。通道被烟雾封阻时,扑救人员应及时给被困者传递湿毛巾、湿布条等物品,供他们捂口、捂鼻用,并招呼大家匍匐冲出火场。
4.人员疏散时严禁使用电梯,以防突然停电被关。
5.不到万不得已时,三楼(含三楼)以上的人员禁止跳楼,只有在地面有铺垫措施的情况下,才能跳楼逃生。
6.搬运物资过程中,凡是有毒物品或遇撞击、受热等容易引起爆炸的物品,应远离火场,并派专人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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