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建设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委员会在主管校长领导下,遵循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中心实验室建设水平和质量为宗旨,开展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建设的研究和论证,在实验室建设及管理等方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章 宗旨

第二条 本委员会的宗旨:加强协调,提高效率,规范管理,促进教学,共同发展。

第三章 机构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为学校实验室建设委员会的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由各相关学院的院长或副院长、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建设的专家和机电工程实验中心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委员若干人,任期三年。委员员成员可根据需要或委员会成员的工作变迁进行调整和增减。委员会由实验设备处下文成立。

第四条 本委员会的办公机构挂靠机电工程实验中心,日常事务由机电工程实验中心负责。

第五条 本委员会根据实验室建设的需要不定期地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第四章 主要工作职责

第六条 修订本委员会工作章程,确定本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

第七条 起草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的建设发展规划及重大实验教学改革方案。

第八条 开展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实践教学教学质量检查评估的研究。

第九条 检查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计划执行情况及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条 组织专家和本委员会有关人员参与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建设的评估工作。

第十一条 起草本委员会工作报告,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迎接上级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 组织本委员会成员观摩实践教学,检查实践教学质量。有计划地组织本委员会成员考察和横向交流,了解兄弟院校实验室建设经验。有计划地组织本委员会成员参加学术交流和学术研讨,组织本委员会成员进行调研,跟踪实验室建设改革动向和发展方向。

第十三条 研究探讨实验室建设和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总结交流实验室工作经验,促进实验室工作的发展。

第十四条 开展实验室使用效率的分析和研究。

第十五条 研究探讨实验室管理体制、规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 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组织本委员会成员参与实验室队伍现状的调查研究并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积极配合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教材建设委员会、教务处、科技处等组织开展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和实验教学软件的建设和评优工作。

第十七条 组织开展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精品实验课的建设和评估、验收。

第十八条 为学校实验室建设提供建设、改革的建议和对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本委员会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树立全局观念,秉公办事,积极参加会议和各项活动,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学校实验室建设、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水平出注意,想办法,做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条 本委员会的活动经费由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实验室运行费提供。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审批后,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机电工程实验中心

2011.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