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实验中心大型设备对外服务加工单
委托单位名称 | |||||||
服务内容 | |||||||
使用设备 | 收费标准 | ||||||
使用日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使用方式 | |||||
收费总计 | 元 | 操作人 | |||||
实验室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 |||||||
中心主任意见 签字: 日期: | |||||||
实际加工情况记录 | |||||||
日期 | 时间 | 工作内容 | 设备管理人签字 | ||||
设备完好检验签字 | 交货检验签字 | ||||||
注:每一批次、每一设备均要填写加工单,一式三份(中心主任、院办主任、设备旁边公示);
校定收费标准为学校管理部门核定标准;
使用方式分为委托单位来人加工、中心人员加工等;
设备管理人、设备检验人、交货检验人均由中心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