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实验中心:

临近期末,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学校资产安全,要求各学院、实验中心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主管实验室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实验中心主任,要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部署和检查,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要有行动、有措施,一定要把责任逐级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有效地予以协调解决,需学校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二、各实验室负责人作为实验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切实落实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措施,营造干净整洁、舒适安全的实验环境,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三、各学院、实验中心对实验室的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重点检查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如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水电安全等。确保消防措施、喷淋装置的正常使用;特别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凡涉及使用化学药品,尤其是使用各种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弃物的安全管理。

四、学校下周将组织专家对各实验中心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计入绩效考核当中,请各实验中心必须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请于1228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稿(需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交到行政楼105室,电子稿通过办公系统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俞丽敏,联系电话:8364745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