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践教学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整体安排,现将实践教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实训

1.实验/实训项目采取就近安排原则,即梁林校区的学生所开设实验/实训项目在该校区能满足的情况优先安排在梁林校区授课。

2.请各学院认真做好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的实验/实训项目表和运行表的编制工作。编制要求见《关于编制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实验/实训项目表及运行表的通知》 http://jwc.zjxu.edu.cn/html/2013/12/20131226164617-1.htm

二、集中实践

1.请各系主任(研究所所长)按进度落实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集中实践教学内容(格式详见附件),于201437日前教学院长签字后,学院教务办汇总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2.集中实践教学任务在期末考试前的,除金工实习的大学英语综合2和大学英语口语不停课外,其余课程相应顺延。需顺延的教学任务,请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统计后报开课学院教务办,由开课学院教务秘书通知任课教师。

三、毕业环节

1.全校毕业实习从原则上311日开始,请各学院在学生实习前开展一次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2.请参加毕业实习学生于320日前,在毕业论文平台的实习文档中依次填写: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单位联系人、单位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信息。

3.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应分别于520日、61日结束;校级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初定于63日。具体事宜请参阅《关于2014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进度安排的通知》http://jwc.zjxu.edu.cn/html/2013/09/20130917101014-1.htm

四、课外(隐性)学分

1.本次隐性教学环节学分认定的范围为全日制学生隐性学分,重点为2014届学生课外(隐性)学分。

2.学生申报创新学分、技能学分时,须填写《创新学分、技能学分认定表》(见《嘉兴学院大学生隐性教学环节学分登记册》),并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学院审核材料真实性后,报教务处审批。

3.请各学院于201458日之前将《嘉兴学院本科生隐性环节学分汇总表》,创新、技能学分认定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二份)及《创新学分、技能学分认定表》报送教务处。

五、学生科研课题

1.2014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3月份下旬立项,201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预计在5月底进行中期检查。

2.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项目在3月上旬进行中期检查,请各学院汇总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材料并于219日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具体事宜参见《关于做好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中期检查的预通知》http://jwc.zjxu.edu.cn/html/2013/12/20131226111307-1.htm

3.实验室开放项目验收初定于5月中旬,验收材料为:实验室运行记录、实验报告若干份、总结报告。

六、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013-2014-2集中实践任务及运行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