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文件
嘉院设字〔20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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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嘉兴学院
二○○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嘉兴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推进实验室体制改革和增强实验室活力,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投资效益,在实验室工作中牢固树立效益至上观念,把我校实验室各项工作水平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精神,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与时间
1、范围:各类实验中心、各类实验中心所属二级实验室
2、考核期间:自然年度
3、考核工作时间:每年12月份
二、考核原则和目的
1、客观、公正、科学。
2、依靠专家、发扬民主、实事求是。
3、反映实验中心和二级实验室的客观实际,引导实验室工作走向提高效益之路。
4、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资源共享,强化实验教学质量、提高科学研究水平、培养高质量科研和技术人才的目的。
三、考核组织
1、实验室自评
学院成立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实验室主任和有关专家任成员的实验室自评小组,负责组织对本学院实验中心的二级实验室绩效考核,按照《嘉兴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记分表》(见附件)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进行自评记分,并简要写出自评报告。
2、学校考评
(1)由分管副校长领导,实验设备处具体组织实施。
(2)聘请校实验室工作委员会成员作为学校考评专家,会同教务处、科技处,根据学科类别设立若干考评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1名,负责对该学科的相关实验室进行绩效考核;并将实验室的绩效考核成绩作为实验中心的考核依据。
(3)按照《嘉兴学院实验室绩效考核记分表》中所列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采用听取报告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评记分。
四、实验室绩效考核内容
1、实验中心所属二级实验室绩效考核采用记分制,满分为120分,其中20分是附加分。
基础实验室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资产利用率(30分),实验室综合管理(35分),实验教学(35分)和附加分(20分,包括自制自修仪器设备,教学成果)等四大部分。
专业实验室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资产利用率(30分),实验室综合管理(35分),实验教学(35分)和附加分(20分,包括自制自修仪器设备,科研工作量、人才培养)等四大部分。
学科实验室绩效考核的内容,具体标准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学校发展适时制定。
在上级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中,成绩优秀者附加分为满分20分,不合格者当年的绩效考核成绩为不及格(D级)。
2、实验中心考核记分标准:由各二级实验室的汇总平均分为实验中心考核分数。公式: ∑各二级实验室考核记分/二级实验室个数
3、附表中各项指标的额定值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学校发展适时修订并公布实施。
4、每项指标的满分值即为该项指标的封顶值。
五、绩效考核的程序
1、每年十二月,各学院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实验室进行自评,在规定时间内将每个二级实验室的绩效自评报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和考核记分表上报实验设备处。每项指标打分的依据材料由实验中心保存,作为学校考评的依据。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考评
(1)学校考评小组听取学院(实验中心)对实验室绩效考核的总体报告,了解实验室绩效的考核情况;
(2)学校考评小组审阅和听取实验室绩效考核的自评报告,包括实验室综合效能、实验教学效果、科研技术开发及社会服务、实验室综合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
(3)学校考评小组对实验室绩效考核自评的有关疑义进行提问,汇报人当场进行说明和答辩;
(4)学校考评小组实地考察实验室的绩效情况,察看有关资料和数据,考核专家按照“实验室绩效考核记分表”上考核的内容逐条进行评审,确定总得分,由考评组长签字认可。
六、表彰奖励
1、实验中心和所属二级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由实验设备处公布,A、B、C、D四级分别表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2、各学院(实验中心)要对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充分依据考核结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实验室绩效。
3、学校将把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今后实验室投入的重要依据,对绩效好、工作水平高的实验室予以表彰,并重点投入;对效益低下、工作水平上不去的实验室减少甚至停止投入,限期进行整改,以达到“发挥效益,提高水平”的目标。
4、学校将把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与学院(实验中心)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二级实验室绩效考核结果排名前五位的,能够参加学校优秀实验室评比。实验中心绩效考核结果排名最后一位的,其相关学院和实验中心不能参加学校各项评优活动,并给予全校通报。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实验设备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