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嘉院教字[ 2005] 9号

实习教学工作是人才培养过程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主要目的通过实地考察、参与实践活动等环节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增强学生对于国情、社会和学科专业背景的了解;使学生拓宽视野、巩固和运用理论知识提高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综合创新能力;增强学生劳动观念敬业精神、创新和创业意识,努力实现 “宽口径、厚基础”的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实习教学管理,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在总结学校实习教学工作的经验基础上,结合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实习教学组织与管理

实习教学管理实行学校和学院二级管理模式。

教务处主要负责全校有关实习教学工作的规划、管理办法的制订;实习经费的预算;实习教学工作督查、评估、总结评比,以及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学院主要负责各专业实习教学计划的制订、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所属实习指导教师的督查等工作。

二、实习教学内容与形式

实习教学内容主要包括认识实习(含社会调查等)、教学(生产、临床、课程、两课等)实习、毕业(综合)实习、金工实习和科研实习(训练)等。

实习教学采取集中与分散、校内与校外、省内与省外、实习与教学、科研、竞赛、毕业论文(设计)相结合等多种组织形式进行。对于分散形式的实习教学,特别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和监督检查,以保证实习教学的质量和效果;要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实习教学时间安排

在制订教学计划时,要充分利用短学期和暑期,并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特点,来合理的安排实习教学时间;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和完成实习教学任务;如果需要调整教学计划中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应履行相关的报批手续。

学校短学期实习教学工作安排的总体原则:第一短学期以军训为主,结合部分专业认识实习(社会调查)等为辅的实习;第二短学期以两课实习为主,结合部分专业金工实习等为辅的实习;第三短学期按专业计划要求进行多种形式实习。

四、《实习教学大纲》的制定

教学计划所设置的每个实习都必须制订《实习教学大纲》,其中明确规定实习教学的目标及具体教学要求等。它是制定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组织学生实习、对学生进行成绩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各专业的《实习教学大纲》以学院为单位汇编成册,其中一份报教务处备案。

《实习教学大纲》一般应包含以下主要内容:(一)实习性质、目的、任务和要求;(二)实习组织领导;(三)实习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四)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五)实习组织纪律、安全与注意事项;(六)其它。

五、《实习教学实施计划》的制定

《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是按照《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结合接受实习单位的条件制定实习教学的具体执行程序。由学院(系)或实习指导(带队)教师会同接受实习单位有关人员按《实习教学大纲》的要求负责编写并经所属学院的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应包括:实习内容、实习单位、实习时间与地点、实习日程安排和实习经费预算等。

六、实习教学场所的安排

在满足《实习教学大纲》要求、保证实习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就近就地”、“相对稳定”、“确保安全”和“节约”等原则,确定实习教学场所。可在校内外实习教学基地、就业意向单位或与其它单位中选择、安排。实习教学场所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须变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七、实习教学工作的安排

(一)各学院按照实习教学计划进程,于每年10月填报下年度的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的安排表,经分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由学院汇总报教务处备案。

(二)各学院应成立实习教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实习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与评定工作。教务处将对实习教学进行中期检查或抽查。

(三)学院应安排具有一定带教经验的教师(或其它管理人员)担任学生实习教学工作的指导(或带队)工作。

(四)实习学生的《毕业实习手册》及《记录本》由各学院到学校教材供应中心领取,实习学生应认真做好实习记录,撰写实习报告和个人实习总结。指导(或带队)教师要经常检查、督促,审阅后写出评语,并作为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实习教学经费的管理

(一)实习教学经费由教务处按不同专业和实习学生人数编制预算,通过计划财务处下拨给各学院。

(二)实习教学经费由学院负责管理,须专款专用

九、实习教学考勤

(一)实习学生应按教学计划规定,认真完成实习教学内容,听从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安排和指导,并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二)实习教学环节均为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正式教学内容,必须严格考勤制度,并按《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理。

(三)因病、因故不能参加实习者,要有医院证明或书面陈述报告,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实习期间请假,应经指导(带队)教师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实习单位,否则按旷课处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及格者需重修重修手续的办理按学籍管理办法进行

(四)在完成《实习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前提下,学校鼓励学生在实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服务、科技咨询、公益劳动和文体活动等。

十、学生实习纪律

实习学生应自觉遵守《嘉兴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手册》中规定的各项内容和实习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实习现场规章、保密及安全制度。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教育批评,经多方教育无效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暂停其实习,并及时报告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校纪校规作相应处理。

十一、实习教学成绩的考核

(一)实习教学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采用等级制记分(记录等级为A、B、C、D、E等,详见《嘉兴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考核形式可多样化,如撰写实习(生产)报告、调研报告、科研报告、笔试、口试、现场操作与讨论、设计、完成作业等。学生按照《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完成各类实习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

(二)学生实习成绩评定结果原则上应呈正态分布。

十二、实习教学总结与评估

(一)实习教学结束后,要及时进行交流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总结材料中应包括《实习教学的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质量分析与评估、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经验体会和建议等。书面实习总结材料交各学院教务办存档。

(二)每年度各学院都要对各专业实习教学情况进行总结,并于每年6将总结报告报教务处。

十三、实习教学工作程序流程图


1. 教务处制定《嘉兴学院学生实习工作手册》